陕西盘龙翊海医药有限公司
王经理
15802916709
所在地区:陕西/西安
主营行业:诊断试剂、中药材、原料药、药用辅料、生物制剂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kg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41023287
产品标签:抗生素
产品卖点:新产品 无需保证金 年终返利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批发物流
执行标准 | 制剂原料 |
产品类别 | 原料药 |
产品规格 | 1kg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C16H19ClN2.C4H4O4 |
性状 | 白色结晶性粉末 |
功能主治 | 1、用于过敏性鼻炎、感冒,及鼻窦炎。 2、荨麻疹、过敏性药疹或湿疹。 3、各种过敏性皮肤病,如过敏性皮炎、血管舒缩性鼻炎、药物及食物过敏等。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1、交叉过敏:对其他抗组织胺药或下列药过敏者,也可能对本药过敏。如麻黄碱、肾上腺素、异丙肾上腺素、间羟异丙肾上腺素、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。对碘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有过敏。 2、小量扑尔敏可由乳汁排出,本品的抗M-胆碱受体作用可使泌乳受致抑制,哺乳期妇女不宜随便服用。新生儿、早产儿不宜用本品。另外,孕期妇女可经脐血影响胎儿,故孕期妇女不宜服用。 3、老人对常用剂量的反应较敏感,应注意减量。 4、下列情况应慎用:膀胱颈部梗阻、幽门十二指肠梗阻、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、心血管疾病、青光眼(或有青光眼倾向者)、高血压、高血压危象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前列腺肥大症状明显时。 5、本药不宜与哌乙啶、阿品等药合用,亦不宜与氨茶碱混合注射。 6、驾驶员、高空作业人员、机械操作者及参赛前的运动员不宜服用该药。 7、肝功能不良者不宜长期使用本药。 8、如服用本品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。抢救中毒病人切忌用组织胺注射解毒。 |
禁忌 | 1、新生儿和早产儿、癫痫患者、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。 2、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。 |
贮藏 | 遮光,密封保存 |
保质期 | 36月 |
生产企业 | |
经销企业 | |
备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