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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盘龙翊海医药有限公司

王经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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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陕西/西安

主营行业:诊断试剂、中药材、原料药、药用辅料、生物制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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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洛芬 化学原料药 药字号布洛芬 CAS:15687-27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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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25kg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37020353

产品标签:“布洛芬”“原料药布洛芬”“医药级布洛芬粉”“国药准字布洛芬”

产品卖点:新产品 无需保证金
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零售终端 批发物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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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 (1)布洛芬口服溶液 (2)布洛芬片 (3)布洛芬胶囊 (4)布洛芬混悬滴剂 (5)布洛芬缓释胶囊 (6)布洛芬糖浆
产品类别 原料药
产品规格 25kg
卫生许可证
成份 本品为a-甲基-4-(2-甲基丙基)苯乙酸。按干燥品计算,含C13H18O2 不得少于98.5%。
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;稍有特异臭。
功能主治 化学原料药布洛芬,解热镇痛、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。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不良反应 1. 16%长期用药者,可出现消化道不良反应,包括消化不良、胃烧灼感、胃痛、恶心、和呕吐,一般不必停药,继续服用可耐受。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者不足1%。 2. 1%~3%的患者可出现头痛、嗜睡、眩晕和耳鸣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。 3.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下肢水肿、肾功能不全、皮疹、支气管哮喘、肝功能异常、白细胞减少等。
注意事项 消化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,大剂量时有骨髓抑制和肝功损害。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。
禁忌 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,禁用。活动性或有既往消化性溃疡史,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禁用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贮藏 密封保存。
保质期 36月
生产企业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经销企业 陕西盘龙翊海医药有限公司
备注 专业专注:始于1976年,专业专注专一经营医药原料及辅料药46年; 主营范围:经营医药原料辅料药2000余种,中药提取物1200余种,对照品、标准品1000余种,各类试剂1500余种; 服务对象:业务遍及国内外上万家药品生产企业、医药原料经营公司、医院制剂、医药科研单位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; 品质保障:品种齐、规格全、质量优、价格低、服务佳、发货快、信誉高、售后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