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盘龙翊海医药有限公司
王女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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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陕西/西安
主营行业:诊断试剂、中药材、原料药、药用辅料、生物制剂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500g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51022578
产品标签:医用芒硝 药用级芒硝 芒硝的功效与作用 国药准字芒硝
产品卖点:新产品 无需保证金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 批发物流
执行标准 | 中药材和饮片类芒硝(十水硫酸钠)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500g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为硫酸盐类矿物芒硝族芒硝,经加工精制而成的结晶体。主含含水硫酸钠(Na2SO4•10H2O)。 |
性状 | 本品为棱柱状、长方形或不规则块状及粒状。无色透明或类白色半透明。质脆,易碎,断面呈玻璃样光泽。气微,味咸。 |
功能主治 | 泻下通便,润燥软坚,清火消肿。用于实热积滞,腹满胀痛,大便燥结,肠痈肿痛;外治乳痈,痔疮肿痛。 |
不良反应 | 1、据报道,口服过大剂量时,可出现剧烈腹痛、腹泻,并伴有恶心呕吐,严重者可有虚脱;有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芒硝后可出现严重中毒反应。 2、高浓度溶液抵达胃、十二指肠,可引起幽门痉挛,产生胃不适感,影响胃排空。 3、芒硝用于结肠镜检查前清洁肠道时,有少数患者出现肠鸣及轻度腹部不适感,但对肠黏膜无刺激性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芒硝泻下作用强烈,能堕胎,历代医家有“芒硝妊娠忌”之说,故孕妇忌服。哺乳期妇女患乳痈外敷时,见效即停用,以防乳汁减少。 2、冲入药汁内或用开水溶化后服用,不入煎剂。 4、芒硝具有泻热通便,润燥软坚,清火消肿的功效,无实热证者,不宜用芒硝;年老体弱所致之便秘,也不宜用芒硝、玄明粉。如果属一般慢性病身体虚弱所致之便秘,需要用时也只宜在滋补剂中配伍使用。 5、用于治疗习惯性便秘,一般不用芒硝、玄明粉,但如需加强泻下作用时,可在使用火麻仁、瓜蒌仁、杏仁的基础上,酌加玄明粉同用。 6、用量不宜超过15g,超剂量使用应谨慎,且不宜久用。 7、芒硝与硫黄配伍应用可以引起剧烈的肠痉挛和泻下反应,甚至发生硫化物中毒,故应禁同用;三棱所含二氧化硅、氧化钙和挥发油等,可能与芒硝发生化学反应而改变两药原有的药性,不宜配伍同用;忌苦参,大黄为使。 8、芒硝不宜与阿tuo品等抗胆碱西药合用。 |
禁忌 | |
贮藏 | 密闭,在30°C以下保存,防风化。 |
保质期 | 36月 |
生产企业 | 四川省川眉药业有限公司 |
经销企业 | 陕西盘龙翊海医药有限公司 |
备注 |